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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系”危机不断:司法处置、轮候冻结接踵而至,控制权或生变

文涛 2025-05-2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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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被司法处置的股份为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杉杉控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2,159,786 股 , 占 其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30.69%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2,249,412,863 股)的 0.99%。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部分持股将被司法处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8),上海金融法院将于2025 年5 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下称“司法执行平台”)对杉杉控股持有的公司 22,159,786 股股票公开进行股票司法处置。

经查询,上述被司法处置的股份已全部竞买成交,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处置的进展情况

根据司法执行平台的成交结果公告显示,竞买人钟革(竞买账号:A322426***)以每股单价 7.16 元,总价共人民币 158,664,067.76 元,竞买成交22,159,786股。本次司法处置的股份已全部竞买成交。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目前,本次被司法处置的股份已全部竞买成交,但后续尚涉及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司法处置前,杉杉控股持有公司 72,212,189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21%;杉杉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628,008,912 股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7.92%。如本次司法处置的股份全部完成过户,杉杉控股的持股将降至50,052,40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23%;杉杉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将降至605,849,12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6.9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导致减持股份的,如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本次司法处置的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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