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备忘录的基本情况
1、2017年12月8日,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富技术”或“乙方”)与武汉鼎实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项目投资合作备忘录》,双方就建设奥英光电新型显示器件及背光模组研发与生产项目达成合作意向。
2、备忘录对方的基本情况
武汉鼎实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学林路
法定代表人:赵威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内河港口工程、架线及设备工程、管道工程、其他土木工程施工,土地整理、城乡规划服务,房屋租赁,房屋拆迁,策划创意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武汉鼎实是上交所上市公司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40)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直接控股股东: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武汉鼎实不存在关联关系及相关利益关系。
3、本备忘录之相关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4、本备忘录为意向性合作协议,目前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将于正式协议签订后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
二、《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㈠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奥英光电新型显示器件及背光模组研发与生产项目。
2、项目用地:位于武汉市新洲区双柳产业新城,用地面积约200亩(最终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建设用地容积率不低于1.0。
3、项目投资:总投资预计约人民币15亿元。在项目厂房交付之日起三年内落地投资额预计人民币1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预计人民币10亿元。
4、产值:乙方在武汉市新洲区双柳产业新城成立全资子公司(“新公司”),新公司项目建成后前四年产值预计分别为:人民币15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
5、税收:自项目全部达产之日起的第二个会计年度开始,力争每个会计年度新公司的纳税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
6、经营期限:自项目厂房竣工交付之日起不低于15年。
㈡甲方招商扶持政策
甲方为乙方提供项目厂房的代建并给予乙方一定金额的项目建设扶持资金,乙方享受当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㈢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投资的资金来源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备忘录所涉及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于项目所需资金,公司将根据项目的需要及进展情况分阶段进行筹措与投入。
2、本次备忘录所涉投资项目,尚有较长的筹建与建设期,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其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亦尚不确定。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备忘录是意向性合作协议,本项目的相关正式协议的签署及实施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因此本备忘录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虽然备忘录中对项目建成后的产值与税收贡献做了预计,但并不构成公司对该项目未来业绩的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后续进展情况披露
公司将会根据备忘录的进展或履行中的重大变化情况,及时以临时报告的形式予以披露,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备忘录履行的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武汉鼎实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项目投资合作备忘录>》。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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