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公开财务数据以来,和辉光电始终在亏损的泥潭中挣扎,2017年至2024年,公司8年累计亏损约122亿元。近期和辉光电发布2024年年报称,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9.58亿元,同比增长63.19%,归母净利润亏损25.18亿,亏损同比缩小22.39%。

为重振投资者信心,不让控股股东撤资引发和辉光电股价雪崩,和辉光电发布了控股股东自愿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和投资”)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8,057,201,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8.25%),该部分股份原锁定期为36个月。2023年11月17日,联和投资决定将上述股份锁定期自愿延长12个月,将于2025年5月28日解除限售。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联和投资承诺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8,057,201,900股的锁定期再次延长12个月至2026年5月28日。
联和投资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和间接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发行人未盈利前,自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本企业于发 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第 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 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2%;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 与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股份。
2、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 之日起至发行人股份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3、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或股份减持另有规定或要求的,本企 业同意对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并严格遵守该等减持规 定。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收益 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交付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 企业的现金分红中与应交付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QUARKDISPLAY评:
当一切手段用尽,无法实现预定目标,唯有一纸承诺是不变的真谛。但企业8年连续巨亏,股价不振,没有底气的承诺还真没有几个人相信,资本信奉的利润至上,承诺如实现股价提振,保本离开亏损黑洞是资本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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