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通过研究8家OLED国内外重点公司在我国的专利布局状况,发现:韩国和我国台湾企业比我国大陆企业专利布局早5~10年,在专利数量上占据优势,在发明专利比例和授权专利比例方面均高于我国大陆企业;三星和LG在电致发光光源领域拥有一定比例的专利布局,京东方在控制装置技术领域相对较强,维信诺在有机材料领域具有一定的专利储备。建议我国大陆企业抓住OLED技术高速发展,产业化尚未完全成熟的机遇,增强创新能力和专利实力,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
1、引言
继2012年国际消费类电子产品展览会(CES)上三星和LG率先推出55英寸OLED电视,2013年CES上索尼、松下、友达等厂商推出4K OLED电视后,2014年CES上我国家电厂商海尔、创维、康佳、TCL和长虹也纷纷推出了OLED电视。市场研究机构NPD DisplaySearch预测2018年全球OLED面板产值可望超过200亿美元,产业蛋糕颇为诱人。而在当今世界,一家企业的创新能力和专利储备将直接影响其市场竞争力。本文着重分析了OLED国内外重点公司三星、LG、友达、奇美、京东方、天马微电子、华星光电和维信诺的中国专利布局情况,为从专利角度对比OLED国内外重点公司的创新状况、认识行业发展现状提供一定参考。
2、 OLED国内外重点公司专利检索结果
截止到2014年1月,采用LexisNexis® TotalPatent™全球专利数据库检索三星、LG、友达、奇美、京东方、天马微电子、华星光电和维信诺在中国、美国、日本、欧洲专利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申请公开的OLED领域专利,检索结果如下表所示。
可以看出三星专利量遥遥领先,拥有绝对优势;其次为LG、友达;京东方在国内企业中专利量相对较多,但与三星、LG相比差距较大。从国别看,国外企业普遍比较重视美国、中国市场,我国企业则在境外布局较少。
3、OLED国内外重点公司中国专利状况分析
2012年我国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消费电子市场,并且拥有世界最大的平板显示下游市场,因此成为各大OLED厂商战略布局的重点。本节将对三星、LG、友达、奇美、京东方、天马微电子、华星光电和维信诺8家OLED国内外重点公司的中国专利状况进行对比分析。
3.1韩系企业专利布局早、后劲足,我国企业申请专利晚但呈增长态势 图1所示为OLED国内外重点公司中国专利年度申请量。从申请趋势看,韩系企业三星、LG申请专利较早,从1997年即开始在我国申请OLED专利,1997年~2001年,专利申请量不大;2002年~2005年,专利申请量逐年增加,增幅较大,三星在2005年OLED技术专利申请量达到峰值255件,LG在2006年达到峰值141件;2006年~2008年,三星、LG专利申请量均出现下降,不过2009年~2012年申请量再次出现较大上升(因专利公开滞后性问题,2012~2013年专利数据不能反映真实情况)。
三星和LG的专利申请趋势与OLED的应用和产业化历程联系紧密。1997年~2001年是OLED的试验阶段, OLED逐渐走出实验室,主要应用于汽车音响面板等方面;2002年~2005年,是OLED的成长阶段,这段时期OLED应用到手机、数码相机等更多领域;2005年以后,OLED开始进入电视领域,但由于良品率过低,成本高昂, 2008年前后,之前进入发展OLED产业行列的200多家企业先后放缓了产业化步伐,有些企业甚至完全退出,只剩下三星、LG、友达等少数几家公司。曾于2007年在全球率先推出11英寸OLED电视的索尼于2010年宣布停止OLED电视的生产和销售,与此同时,三星和LG等韩企却纷纷投资数十亿美元扩建OLED面板生产线,加快OLED产能的建设速度,以控制OLED市场及行业发展的话语权。目前韩系厂商在OLED技术产业化上具有绝对的优势,在专利储备方面也居于前列。虽然受良率、成本等因素影响,三星和LG在OLED电视领域尚未实现规模经济,但近几年持续增长的专利申请表明三星和LG仍在继续布局OLED技术,维持自己在该领域后来居上的领先优势(OLED技术起源于欧美,很多基础专利掌握在原柯达、剑桥显示技术(CDT)和环球显示技术(UDC)等公司手中)。
台湾友达申请专利稍晚,于2002年开始在我国大陆申请专利,专利申请趋势与韩系企业相似,2005年申请量达到峰值后出现下降,2009年之后申请量再次出现上升。友达是台湾最早投入OLED研发的面板厂之一,2000年成立OLED团队,2002年成功开发出OLED技术,发布结合LTPS技术的全彩AMOLED,2006年量产全球第一片2英寸AMOLED手机面板,2009年发布14英寸Full HD OLED电视面板,2013年与索尼共同发布当时全球首款/最大56英寸4K OLED电视。可以看出友达紧跟韩系厂商步伐,正在积极布局AMOLED技术。台湾奇美申请趋势与友达相似,但专利数量远小于韩系厂商和友达。
我国大陆企业中,维信诺申请专利相对较早,不过仍晚于韩系厂商五年左右,与台湾厂商开始申请专利的时间相当。虽然在专利数量上少于三星和LG,但一直保持增长趋势。值得注意的是,与国外企业相比,京东方虽然申请专利晚了十年,但近两年申请量迅速增加,增长率居各公司之首,从一定角度显示了京东方布局OLED产业的决心。不过从这8家公司总体来看,我国大陆企业的专利储备仅为国/境外公司的1/4,差距明显。 图 1 OLED国内外重点公司中国专利年度申请量
3.2韩台厂商专利技术含量高 我国专利类别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者从保护的内容、审查制度和保护期限等均有差别。从保护内容来看,发明保护产品和方法,实用新型只保护有结构、形状的产品,外观设计保护产品的外观等;从审查制度来看,发明需实质审查,比较严格,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只需初步审查,专利稳定性相对较低;从保护期限来看,发明保护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10年。三星、LG、友达、奇美申请的专利几乎均为发明专利,技术含量较高。京东方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比例约为2:1,与国外重点公司相比,实用新型专利比例偏高。
3.3共用衬底的半导体器件、控制装置和电路、工艺设备等是各大公司专利布局重点
表 2为上述重点公司涉及最多的前十位专利技术,可以看出H01L27(由在一个共用衬底内或其上形成的多个半导体或其他固态组件组成的器件)、G09G3(仅考虑与除阴极射线管以外的目视指示器连接的控制装置和电路)、H01L51(使用有机材料作有源部分或使用有机材料与其他材料的组合作有源部分的固态器件;专门适用于制造或处理这些器件或其部件的工艺方法或设备)是各大公司申请较多的技术领域,并且各公司在专利技术上各有侧重。除了上述技术领域,三星和LG在H05B33(电致发光光源)技术拥有一定比例的专利布局,友达和奇美在G02F1(控制来自独立光源的光的强度、颜色、相位、偏振或方向的器件或装置)拥有一定比例的专利布局。京东方在G09G3上的专利布局占整体的52%,表明京东方在控制装置技术领域相对较强。维信诺在有机材料领域具有一定的专利储备。
三星、LG、友达等OLED重点公司在十多年的专利布局中,涉及的专利技术领域越来越多,同时重点研究的技术领域随时间推移也发生一定变化。表 3为OLED国内外重点公司在2010~2012年申请的中国专利涉及的前五位专利技术。可以看出,共用衬底的半导体器件、有机有源器件及其工艺或设备和控制装置等仍为近几年OLED国内外重点公司专利申请的热点。此外,三星在具有势垒的半导体或其电极的零部件、杂环化合物领域,LG和京东方在制造半导体器件的方法或设备、在支架上建立指示装置领域,友达、奇美、天马微电子和华星光电在控制光的强度、颜色、相位、偏振或方向的器件或装置领域,维信诺在杂环化合物等领域近几年均有一定的专利布局。
3.4韩系企业专利授权率高 下图为OLED国内外重点公司中国专利法律状态分布(气泡大小表示专利数量多少)。可以看出,三星、LG、友达等的授权专利比例较高,京东方处于实审状态的专利比例高于已获授权专利。从授权专利来看,京东方与三星的差距进一步扩大了。
另外,三星、LG和友达均有一定量的专利申请(共328件)由于视撤、驳回、终止,处于无效状态,成为可自由使用的公知技术,我国企业在使用这些专利技术时还应注意其后续专利申请和同族专利申请是否存在侵权风险。
4、小结
从专利布局时间看,三星、LG在我国进行OLED专利布局较早,友达、奇美稍晚,京东方等大陆企业比韩系厂商晚了十年。 从申请趋势看,三星、LG申请趋势与OLED的应用和产业化联系紧密,虽然在2006年~2008年出现申请量下降(可能与其时OLED在电视上的应用不太成功有关),但整体呈上升态势,表明三星、LG仍在持续布局OLED技术,维持自己在该领域的绝对领先优势。友达专利申请趋势与韩系企业相似,但申请量约为三星的三分之一,可以看出友达紧跟韩系厂商步伐,正在积极布局大尺寸AMOLED技术。奇美申请趋势与友达相似,不过申请量远小于韩系厂商和友达。我国大陆企业专利申请整体呈增加趋势,特别是京东方,近两年专利申请增长率超过三星,居前述各公司之首,但我国大陆企业的专利总量与韩系厂商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从专利类型和授权率看,三星、LG和友达的专利中发明专利比例和授权专利比例均高于我国大陆企业,我国大陆企业整体的专利实力仍有待提升。 从专利技术分布看,共用衬底的半导体器件、有机有源器件及其工艺或设备和控制装置等是各大公司申请较多的技术领域,此外,三星和LG在电致发光光源领域拥有一定比例的专利布局,京东方在控制装置技术领域相对较强,维信诺在有机材料领域具有一定的专利储备。 OLED被誉为“下一代显示技术”,目前在产业化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难题。随着研究开发的深入完善,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将会产生大量重要的专利,我国企业可以抓住这一机遇,逐步增强创新能力和专利实力,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文/罗佳秀 范兵 谢学军)。
需要登录才能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