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因还不起4000万元债再度宣告违约,随即就宣布大笔买房产的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旭光电”)引来监管质疑。
前脚违约
5月19日,东旭光电公告称,5月18日,2015年发行的“15东旭债”期满5年。该公司已与持有“15东旭债”债券余额96.16%的债券投资者签订展期协议,涉及债券本金9.19亿元,相应的利息6251.42万元。
因公司流动性困难尚未全部解决,剩余债券本金3671.60万元,相应的利息249.67万元,合计金额3921.27万元,未能展期,发生违约。
随后,联合评级将该期债券的债项评级从“CC”下调至“C”。
这并非东旭光电首次违约。2019年11月18日,东旭光电发行的中期票据“16东旭光电MTN001A”和“16东旭光电MTN001B”未按时兑付回售款和利息,构成实质违约。
不久前,东旭光电还因未能按时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受到深交所批评处分。公告显示,2018年12月7日,东旭光电董事会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一年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但东旭光电并未能按期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今年5月8日,深交所发文指出,东旭光电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时任董事长王立鹏、总经理胡恒广、时任财务总监冯秋菊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相关规定,对东旭光电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对东旭光电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卖股买房遭质疑
22日晚间,东旭光电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芜湖东旭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45.23%的股权转让给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新余纳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作价为3.7亿元。
与此同时,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大兴区汇营路15号院的资产作为公司研发中心的研发基地及专家公寓,交易作价为10.06亿元。这一买一卖之间,也就意味着东旭光电又得掏出6亿多元。
而对比前几天刚宣告“公司流动性困难尚未解决”连4000万元债都还不起,东旭光电此番操作引来了监管质疑。
26日,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东旭光电结合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流动性情况等,重点说明公司向关联方收购房产的必要性、资金来源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的影响,说明对上述房产资产未来的使用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计划、投入安排等,并分析说明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和财务数据的影响等。
深交所还要求公司进一步说明前述交易是否存在向控股股东不当输送利益的情形,以及是否存在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存量债券余额56.56亿元
和此前违约的白马股康得新一样,东旭光电也存在“存贷双高”的现象。
数据显示,当前东旭光电存量债券余额为56.56亿元。东旭光电一季报显示,公司账上货币资金仍有112.83亿元。
中金公司研报指出,财报可靠很重要的一个判定方法是各个科目、指标的存量和变动合理或能够得到合理解释,而“存贷双高”就是其中一个不合理的情况,这意味着发行人在账面资金充沛情况下仍在举债,极有可能是实际可动用资金并不多而且企业没有对此进行充分披露,或者存在冲时点动机,报表期间实际流动性状况远没有财报表现得那么优质。
国开证券首席投资顾问李世彤向中新经纬客户端指出,判断大存大贷是否意味着公司财务状况存在风险,关键在于其借来的资金投入是否具备安全性。“如果投入的项目比较靠谱,能给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来源,那么即便大存大贷也无可厚非。如果投入的项目偏离主业也不是公司擅长的,在牛市中可能还能讲一个故事,但在市场比较理性时就欠缺说服力,也会引起市场的警惕。”
为什么账上货币资金如此之高仍走到了违约这一步?深交所在去年11月19日曾就此发函,如今半年多时间过去了,东旭光电仍未给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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