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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韩媒dealsite报道,韩国设备厂商DMS向LG Display支付了4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11.6万元)的迟延赔偿金,但对于其二级分包商A公司提起了高达15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7935万元)的诉讼。
DMS声称A公司未经协商地向第三方分包,并导致设备交付延误。而对于LG Display,DMS表示,他们承担了难以具体计算的巨额惩罚,包括10亿韩元的迟延赔偿金、设备保证期延长和取消预订的设备等。
根据法院文件,A公司要求得知DMS向LG Display支付的迟延赔偿金额。LG Display表示,对于17台设备,迟延赔偿率为每日设备租金的0.15%,但具体金额因业务秘密而未披露。
A公司表示,他们向DMS交付了7台设备,其中3台设备已经完成制造,其余10台设备因合同取消而未交付。他们认为DMS未按时支付尾款和额外费用。
A公司还指出,尽管按行业标准合同规定,迟延赔偿率为每日0.1%,但DMS却以高达1%的不合理费率签订合同。经法庭审理,LG Display与DMS之间的迟延赔偿率确定为0.15%。
DMS辩称,A公司的设备在面板生产过程中承担了特定阶段的责任,如果未能按期完成制造,将影响整个生产线的运作,因此迟延赔偿率被设定为1%。
此外,DMS表示,由于设备制造延误,他们不得不紧急动用所有人力资源制造外包产品设备,导致了额外费用。根据他们的说法,这些额外费用包括员工工资和外包成本,总计达到了7亿6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402.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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